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招标》新疆伊犁师范大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南校区10KV强电专业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NX Q-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伊犁师范大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南校区10KV强电专业分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设备采购:其中高压柜19台、挂表柜5台、低压柜33台、1600KWA变压器4台、260KW发电机1台等;
2、施工:完成设计图纸内室外10kv主、备供进线电缆至配电室的敷设连接; 校内配电室至各单体建筑间的室外强PVC管线敷设; 配电室内高压配电柜柜体
间线缆及母线连接、配电室内接地网敷设连接,相应的防火封堵及电缆标牌;交工验收送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伊犁师范大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南校区10KV强电专业分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伊犁师范大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南校区10KV强电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不得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
3.4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4日10时00分到2023年05月09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4日10:00时(京时)至2023年5月9日20:00时(京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
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以上证件可提供在有效期内并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二维码需真实有效,同时提供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公证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4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师范大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南校区10KV强电专业分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师范大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南校区10KV强电专业分包项目
2.2建设规模:
1、设备采购:其中高压柜19台、挂表柜5台、低压柜33台、1600KWA变压器4台、260KW发电机1台等;
2、施工:完成设计图纸内室外10kv主、备供进线电缆至配电室的敷设连接; 校内配电室至各单体建筑间的室外强PVC管线敷设; 配电室内高压配电柜柜体间线缆及母线连接、配电室内接地网敷设连接,相应的防火封堵及电缆标牌;交工验收送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伊犁师范大学分校区-南校区内。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不得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
3.4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4日10:00时(京时)至2023年5月9日20:00时(京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己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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