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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信息确认的通知

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

一、调档函抬头确认

1.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高校专职教师、商务部定向委培、在职定向少骨生、定向对口支援考生不需要调转档案外,其他考生一律须将档案调入我校。考生如不按时将档案调入我校,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所报考的导师和学院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措施。我校将对高校专职教师、商务部定向委培等身份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条件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

2. 档案抬头具体到单位即可,不需要填写到二级单位(如院系等),正确格式如:××××大学、××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等。(请考生务必在填报前与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联系确认调档函抬头)。

3. 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本人,考生收到调档函后,应及时转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由其按调档函要求将考生档案转入我校。

二、通信地址确认

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预计在7月上旬,请各位考生参照该时间段确认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除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可自取录取材料,请在确认系统中选择“自取”,具体安排我办将另行通知),我校通过邮寄方式进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发放,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后续通知,届时将提供材料寄送快递运单号,无需电话咨询。

考生须确认“录取通知书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无误,“收件人”默认为本人,原则上不要由他人代转,以免丢失。如该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务必注明该地址所属收件人“转”考生本人,例如:张** 转 王**(收)。通信地址格式要完整、有效。

通信地址格式如下:

例如:××省××市××区××路(街道)××号

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写上“单位名称”。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写上“××小区××栋(楼、幢)、×单元×号。

通讯地址务必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可简写,如因简写造成不能及时收取录取通知书,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信息确认网址及时间

1.信息确认网址: https://yz.uibe.edu.cn/10036/doctor/user/index确认系统已开通,在博士招生-邮寄信息页面确认档案单位及邮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信息”按钮。

2.信息确认时间:2023年6月9日至6月13日,未按时完成信息确认的考生将默认按原报考信息确认。

未按时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重要说明

1. 未能通过教育部录检审核的拟录取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我校有权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2. 学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 被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在开学报到审查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 新生报到其他相关事项请查看《新生报到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5.考生报名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如因上述事项对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造成影响,后果由考生自负,特此提醒。

6. 所有规定以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为准,如有变化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博士递补拟录取结果公示

因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现将递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1日-6月14日。

2023年博士招生递补拟录取结果.pdf

现将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1. 公示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审核通过为准,未通过审核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结果。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我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除高校专职教师外,所有被录取的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凡不按规定将档案调入我校的,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乃至注销其学籍的权利。

2.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考生报名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如因上述事项对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造成影响,后果由考生自负,特此提醒。

4. 各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含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试和拟录取结果进行解释。设立专用监督电话。我校博士生复试录取监督电话及邮箱(010-64492998、jc@uibe.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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