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_考研报名



南宁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_考研报名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广西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精神,现将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公告公布如下:

  一、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只接受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非应届考生报考(户籍或工作在广西)。

  二、考生报名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好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提前填写考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按提示和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并缴费。

  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请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前,先确定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是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重要信息。报考点关闭之后,已成功报名缴费的非应届考生不能再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否则将提示不符合该报考点的报考条件。考生一旦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原报名信息全部失效。请考生注意,只有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才算成功,未在规定时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内完成网上缴费的,逾期不能补缴,也不能参加网上确认。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考生须缴纳报名费每人4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确认。为更好地方便和服务考生,今年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将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16:00)。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2022年毕业的我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外省户籍):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广西户籍):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

  3.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外省户籍):除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外,还需上传以下材料之一: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考生本人广西区内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外省户籍考生还需上传以下材料之一: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考生本人广西区内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

  报名信息经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二)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报名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及本人签名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和身份证正反面,将以上两份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等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广西生源考生需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具体信息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栏查看。非广西生源考生请咨询本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五)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工作、就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工作、就读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六)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主动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广西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和军队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考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考试时间进行。

  五、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联系电话:见官方发布,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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