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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为实施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

拟征收沙河镇丰善村

松兰堡村、王庄村集体土地

详情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8-1号

为实施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拟征收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集体土地0.1907公顷,经丰善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邮电大学协商,于2022年1月24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东至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用地,南至高教园南三街,西至南丰路,北至中国农机院农业科技园。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经北京邮电大学实际调查,该项目在征地范围内无青苗等地上附着物。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017年-203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调整的函》(教发司[2021]65号),实施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项目征收沙河镇丰善村集体土地0.1907公顷,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的规定,拟征收的丰善村集体土地位于昌平区II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22万元/亩,共计62.92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45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邮电大学据实支付费用。

本项目依法需将丰善村1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1人,超转0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学生0人。

因征地范围内无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故不涉及相关补偿。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1月22日,丰善村就征地事宜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股东代表应到42人,实到代表39人,其中同意代表39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7月14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邮电大学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联系电话: 010-66605162。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7月14日止),丰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 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 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 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8-2号

为实施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拟征收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集体土地1.3895公顷,经松兰堡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邮电大学协商,于2022年1月24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东至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用地,南至高教园南三街,西至南丰路,北至中国农机院农业科技园。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经北京邮电大学开展土地现状实际调查,该项目范围内地上物为树木。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017年-203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调整的函》(教发司[2021]65号),实施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项目征收沙河镇松兰堡村集体土地1.3895公顷,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的规定,拟征收的松兰堡村集体土地位于昌平区II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22万元/亩,共计458.48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8: 2。

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39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邮电大学据实支付费用。

本项目依法需将松兰堡村4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人,超转1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学生1人。

地上附着物为树木,相关补偿事宜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集体土地地上非宅房屋及附属物腾退实施方案》执行,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沙河高教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所有权人签订协议,最终补偿以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1月23日,松兰堡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39人,实到代表34人,其中同意代表31人;弃权代表3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7月14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邮电大学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联系电话: 010-66605162。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7月14日止) ,松兰堡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3]008-3号

为实施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拟征收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王庄村集体土地 20.3725公顷,经王庄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邮电大学协商,于2022年1月24日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东至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用地,南至高教园南三街,西至南丰路,北至中国农机院农业科技园。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经北京邮电大学开展土地现状实际调查,该项目范围内地上物为树木、房屋、设备。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017年-203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调整的函》(教发司[2021]65号),实施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项目征收沙河镇王庄村集体土地20.3725公顷,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1]9号)的规定,拟征收的王庄村集体土地位于昌平区II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22万元/亩,共计6722.98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8:2。

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18585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邮电大学据实支付费用。

本项目依法需将王庄村142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 其中转非劳动力73人,超转51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学生18人。

地上附着物为树木、房屋、设备,相关补偿事宜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集体土地地上非宅房屋及附属物腾退实施方案》执行,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沙河高教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所有权人签订协议,最终补偿以协议为准。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1月12日,王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45人,实到代表42人,其中同意代表42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7月14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邮电大学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联系电话: 010-66605162。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7月14日止),王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 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来源:沙河邻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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