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已公布 _济南寄宿考研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已公布 _济南寄宿考研

  “内蒙古科技大学报考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提示:请考生注意区分“招生单位”(报考的院校,内蒙古科技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127)和“报考点”(考试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535)。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内蒙古科技大学报考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报名。

  二、选择报考点

  请各位考生正确选择报考点。

  我校仅接收内蒙古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校考点考试,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可选择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

  不按规则选择报考点,报考点不予对其进行网上确认,造成无法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考生选择报考点的注意事项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三、报名条件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

  1.所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考生实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报考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相关要求完成资格审核。(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我校残障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请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报考点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8.考生报考费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190元/人。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

  四、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11月4日。考生须在此期间按相应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所需材料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考生及时按报考点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并上传。

  考生要及时关注自治区各报考点网报公告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掌握自治区关于网上确认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资讯。

  2.内蒙古自治区所有报考点均进行网上确认(不含推免生),确认期间报考点将在网上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所有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须知》(见附件1)和相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了解熟悉相关要求后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上传所需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予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上传确认所需材料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4.我校报考点设置现场服务场所,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要求,为无法提交上传确认所需材料的考生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协助考生有效提交上传所需材料等,确保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见官网。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12月14日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其他

  广大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 公众平台、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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