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怎么报名(考研报名流程图) _考研视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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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怎么报名,考研报名流程图

2.1报考流程图

步骤

项目

时间

备注

1

大纲、招简公布

7、8、9 月份

关注大纲、招简变动

2

网上预报名

9 月份下旬

针对在校应届生

3

网上报名

10 月份

http://yz.chsi.com.cn

4

网报信息确认

网报 48 小时后

查看报名结果

5

现场确认

11 月上旬左右

拍照及缴费

6

下载打印准考证

12 月

登陆相关学校网站

7

初试

12 月份下旬

统一考试

8

初试成绩查询

次年 2 月中旬

确定复试资格

9

复试

次年 3-5 月

院校公布时间

10

复试结果查询

次年 4-5 月

11

调档及政审

次年 5 月

12

发放录取通知书

次年 6 月中旬

13

新生入学报到

次年 9 月上旬

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2报考细则2.2.1考试大纲公布

7月上旬,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大纲正式发行。政治、英语、数学及部分统考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大纲解析陆续出版发行。考生需要及时购买考试大纲及大纲解析, 并针对大纲及时调整自己的复习计划。

2.2.2公布招生简章

8月下旬-9 月初,全国招生简章正式公布,各研招机构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简章要求公布本机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要关注全国研究生招生最新政策变化,目标院校目标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指定参考教材有否发生变化。

2.3考试报名

入学考试报名分为两个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将两步完成, 才算是报名成功。

2.3.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流程图

2、网上报名细则

(1)网上考研报名时间为每年 10 月10日-31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 9 月24日-27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③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少数民族报考规定: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 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推免生报考规定: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或军队招生单位规定: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2.3.2考试地点

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2.3.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3.4准考证发放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发放的方式网上打印。

2.3.5初试时间

一般安排在当年 12 月最后一个周末,考试时间为两天,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第三天进行考试。

2017 年考研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开始科目

2016 年 12 月 24 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6 年 12 月 24 日

14:00-17:00

外国语

2016 年 12 月 25 日

8:30-11:30

业务课一

2016 年 12 月 25 日

14:00-17:00

业务课二

2016 年 12 月 26 日

8:30-不超过 14:30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2.3.6分数公布及分数线

分数线的公布一般是当年三月。公布入学考试成绩的招生单位,一般是在确定初选名单时才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具体的考试成绩也可以在招生单位网站上查到。具体分数公布时间,请注意各大网站和招生单位网站的通知。

招生单位对考生成绩的评定、统分、登记是严肃认真的,一般是准确无误的。如考生对某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怀疑,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由专人负责复查,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不得直接查阅试卷的成绩,更不得查阅试卷。分数线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线,一类是 34 所高校自主划线。34 所自主划线的高校集中在全国的“211”及“985”等名牌院校中。同时这 34 所学校也是历年考研竞争系数、难度系数最高的。

值得提醒大家的是,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不是最后录取分数线。而是成绩高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报考统考、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1、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2、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 34 所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3、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左右的差额复试。

2.3.7考试基本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填写的为准,复试时更改无效。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

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待考生进 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按照国家线由招生单位自定。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 34 所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本专业录取,不得转其它学科专业录取;未参加“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录取。

差额复试: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 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2.3.8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参加统考、“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5—6 月。发放形式为快递或者自取等形式,具体形式可与学校沟通。

2.3.9调剂

考研成绩出来到发放复试通知书的这一段时间,是一些考试成绩不够理想的考生需要好好把握的。如果成绩的名次不是特别理想,不一定能够录取的考生,这段时间要多和报考单位(主要是系里,还有老师)多联系,如果实在成绩不够理想,看看是否能够读自费或者委培,或者进行调剂。还要寻找接受调剂的学校和专业。考研报考的时候是只填一个志愿的,这个调剂就相当于是给成绩不如意的考生一个选择第二志愿的机会。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1、调剂操作程序

通过了国家划定的初试分数线、具有复试资格而在第一志愿学校又没有复试机会的考生,可以把自己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简介传达给相关专业生源不足的院校。经过考核,学校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面试通知,并向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发放调考档案的“调档通知”,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入学。

2、院校如何调剂

在接收调剂生的过程中,研招办主要负责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并转到相关学院,由学院进行考核,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合格的考生再由学院报给研招办。如果考生知道学院或专业的空缺信息和联系方式,也可以直接与学院联系。

3、院校调剂标准

接受调剂生时各学校的具体标准因各学校的情况而异。一般而言,因为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各学校的考题不同,所以在要求考生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复试资格外,一般要求入学考试的统考科目中两科与所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完全相同,两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校内调剂一般是从一个专业调到另一个专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也可能实现,但机率不是很大。

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学科门类和工学门类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仅限于参加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要求方面可适当放宽。

2.3.10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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